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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事项点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电力负荷管理办法》点评_全球资讯

来源: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5-22 17:48:36

事件:5月19日,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对此我们点评如下:


【资料图】

点评:

1、高比例新能源导致缺电与消纳压力并存,需要电力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需求侧管理有望发挥更大作用

近年来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各地接连发布电力需求响应政策,扩大电力市场参与边界,虚拟电厂运营商、负荷聚合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不断涌现,为电力系统安全、经济、高效、绿色运行提供有力支撑。据北极星电力网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5 个省区出台了电力需求侧响应补偿政策。伴随着能源结构转型、高比例新能源快速提高渗透率叠加居民三产用电量占比的快速抬升,导致发用两侧的间歇性和波动性不断增大,电力系统同时面临部分地区部分时段的电力供应不足和局部地区新能源消纳率下行。新版“两个《办法》”

修订出台后,需求侧响应资源有望更多的参与到能源电力保供当中来,在系统的削峰填谷中发挥更多作用,伴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聚合配网侧可调控资源也有望获得更加完善的市场化补偿机制。此前,电力系统仍处于计划调度体制下,需求侧管理是作为调度部门的电力电量平衡管理工具之一。对于接受调度命令限电限产的用户而言,需求侧管理不具备经济性。而本次新版“两个《办法》”重点突出需求侧响应章节,即“以经济激励为主的措施,引导电力用户根据电力系统运行的需求自愿调整用电行为”,是在电力系统市场化机制改革思路下的新的突破。

2、文件主要亮点:

1)重点强调需求侧“响应”,以价格信号驱动用户削峰填谷与2017 版相比,新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重点增加“需求响应”的内容。基于目前电力市场改革进展,以负荷侧调节应对短时电力供需紧张和可再生能源消纳困难的情况,并强调按照“市场化、常态化、聚合化、可靠化”的方向推进需求侧响应工作。

从参与主体角度看,需求侧响应可容纳的负荷品类较多,所有经营性电力用户均可参与,同时也包括新型储能、电动汽车、分布式电源、空调负荷等新型主体。综合而言,需求侧响应的参与主体多样,多种品类和业态的负荷有望因提供需求侧响应服务而受益。

从响应能力看,根据国家发改委预测,到2025 年,全国需求侧响应将有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其中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省份达到5%或以上。相比于先前《“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口径,新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细化了对部分峰谷差率较大省份的更高要求,反映出部分地区电力供需矛盾的突出程度。

从价格机制来看,新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要求“全面推进需求侧资源参与电力市场常态化运行”,以价格手段鼓励需求侧资源提供服务的机制得以有效保障。新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将补偿手段细化至“与需求响应主体签署中长期合约”和“支持符合要求的需求相应主体参与容量市场交易或纳入容量补偿范围”,我们认为需求侧响应作为电力辅助服务的价值将会从电能量、辅助服务和容量三个维度重新发现。虚拟电厂、负荷运营商等独立主体有望多方面增厚利润。

2)强化有序用电控制数量和范围,以应对日益加剧的电力供需矛盾与2017 版相比,新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扩充了“有序用电”章节,从负荷控制数量和负荷控制范围两个维度强化有序用电负荷管理。相比于2017 版“负荷控制能力达到经营区域内最大用电负荷的10%以上,100 千伏安及以上用户全部纳入负荷管理范围”,新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将负荷控制数量扩大至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20%以上,将控制用户范围扩大至10 千伏(6 千伏)及以上的高压用户。我们认为,强化有序用电的控制数量及范围,说明在顶峰装机裕度不足,新增装机推进进展缓慢的情况下,控制调节负荷侧已经成为维持电网安全稳定的另一项重要手段。

3)强化绿电消费要求,绿证交易有望进入活跃期2017 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主要强调以引导负荷侧用户为主,使用户用电习惯与绿色电力相匹配,辅以电网“源网荷”友好互动系统和需求侧响应增加绿电消纳。而新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鲜明提出“推动外向型企业较多、经济承受能力较强的地区逐步提升绿电消费比例。加强高耗能、高排放企业使用绿电的刚性约束,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电力消费中绿电最低占比”,即要求部分经济发达,出口较多的地区提升绿电消费占比,强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的绿电消费要求,逐步分地区落实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绿电强制消费比例。因此我们认为,分地区分企业种类的绿电强制消费政策或将逐步出台,绿证交易有望因政策刺激需求而进入活跃期,而终端电价也将因绿色属性的附加价值提升而呈现温和上涨趋势。

3、主要影响:

1)电力系统进入缺电与弃电快速切换的“乱纪元”,需求侧管理主体有望受益。新版“两个《办法》”修订出台是建立近期缺电事件频发与消纳压力并存,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背景下的。当前,电力尖峰负荷持续高增长、顶峰容量裕度逐步耗尽、发电企业新增机组建设意愿不足,同时随着高比例新能源的快速渗透,山东“负电价”事件影响广泛,新能源消纳困境逐渐开始引发关注,当前的电力系统实际进入了发侧与用侧快速随机波动、缺电与弃电快速切换的状态。电力市场化改革作为发掘电力系统内电力时空价值的“标尺”,有望给予维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电力辅助服务以合理的收益。因此,在电力系统内先前未获关注的配网端需求侧主体,将会因其的调节能力在电力市场中获得关注、并有望获得合理的盈利空间。在电力系统发用两侧波动更为剧烈的情况下,包括独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电动汽车等主体有望在政策推进落实中,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和容量补偿机制中获得更高收益。

2)绿色用电部分新增“绿电消费比例”要求,有望促进绿电和绿证市场的交易活跃度。根据新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绿电强制消费政策或将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率先出台,高耗能企业或将成为首批绿电强制消费试点。分地区的绿电和绿证交易有望因政策刺激需求而进入活跃期。

4、投资建议:

本次文件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以市场化的手段鼓励负荷侧主体参与电力系统削峰填谷调节,持续强化有序用电控制数量和范围,和逐步体现绿色电力消费刚性约束等变化,都为后续引入需求侧主体进入电力市场、解决电力系统顶峰容量裕度不足问题和分时分地区新能源消纳困境提供了必要前提。受益于电力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和新版“两个《办法》”后续修订出台,配网侧需求侧主体和综合能源服务商有望受益。主要受益标的:新奥股份、国能日新、朗新科技、恒实科技等。

5、风险提示:

宏观经济压力导致用电量增速不及预期,电力市场化改革进展的不确定性,各省落实政策的细则出台节奏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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